炼焦废水是指在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物和氨氮、苯酚、硫化物等无机物的废水。炼焦废水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废水处理技术的要求和试验方法,以确保炼焦废水处理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废水的处理技术,包括炼焦废水的收集、预处理、生物处理、化学处理、深度处理等环节。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9580-2004《环境保护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相同。
3.要求
3.1 炼焦废水的收集
炼焦废水应当在炼焦过程中及时收集,避免废水外泄。收集系统应当设置在炉顶、炉底、焦炉气洗涤塔等位置,确保收集全面。
3.2 炼焦废水的预处理
炼焦废水应当进行初步处理,包括沉淀、过滤、调节pH值等。预处理后的炼焦废水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3.3 炼焦废水的生物处理
炼焦废水应当进行生物处理,采用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相结合的方式。生物处理后的炼焦废水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3.4 炼焦废水的化学处理
炼焦废水应当进行化学处理,采用氧化、还原、沉淀等方式。化学处理后的炼焦废水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3.5 炼焦废水的深度处理
炼焦废水经过生物处理和化学处理后,应当进行深度处理,包括吸附、膜分离、活性炭吸附等方式。深度处理后的炼焦废水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4.试验方法
4.1 炼焦废水的采样
炼焦废水的采样应当按照GB/T 5750-2006《水质采样》的要求进行。
4.2 炼焦废水的分析
炼焦废水的分析应当按照GB/T 11901-2008《水质监测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
相关标准
GB/T 19580-2004 环境保护术语
GB/T 5750-2006 水质采样
GB/T 11901-2008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