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01-2017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2017-07-31 实施时间:2018-04-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型钢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编制和使用。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基础》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一致。

三、验收
型钢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型钢的规格、尺寸、质量等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2. 型钢的表面应清洁、平整,无裂纹、缺陷等;
3. 型钢的重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4. 型钢的标志、质量证明书等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四、包装
型钢的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包装应牢固、完整,不得有松动、破损等现象;
2.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包装应标明型钢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标志
型钢的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标志应清晰、醒目,不得模糊、淡漠等;
2. 标志应包括型钢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3. 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六、质量证明书
型钢的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质量证明书应包括型钢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2. 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 质量证明书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信息。

七、相关标准
GB/T 706-2016 型钢
GB/T 9787-2018 等边角钢、不等边角钢及其简化表示法
GB/T 9788-2018 热轧不等边槽钢
GB/T 11263-2017 热轧H型钢、工字钢
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