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是炼钢的重要原料之一,其灼烧减量是评价铁矿石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灼烧减量是指铁矿石在高温下氧化反应后减少的重量,其大小与铁矿石中的还原性氧化物含量有关。本标准采用吸湿水校正重量法测定铁矿石的灼烧减量。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铁矿石灼烧减量的吸湿水校正重量法。
2.引用标准
GB/T 212-2008 硫酸盐沉淀法测定铁矿石中二氧化硫含量的标准试验方法
GB/T 6730.1-2007 铁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总铁量的测定
GB/T 6730.2-2007 铁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氧化铁物质的测定
GB/T 6730.3-2007 铁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硅、铝、钙、镁、钛、钾、钠、磷的测定
GB/T 6730.4-2007 铁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4部分:锰、钒、铬、镍、铜、锌、钴、钼、铅、钡、银、铟、铊、铜、铝、钙、镁、钛、钾、钠、磷的测定
3.定义
3.1 灼烧减量
铁矿石在高温下氧化反应后减少的重量。
4.仪器设备
4.1 精密天平:量程为0.1mg,分度值为0.1mg。
4.2 烘箱:温度范围为105℃~110℃。
4.3 恒温恒湿箱: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100%。
5.试验样品
5.1 试样应当符合GB/T 6730.1-2007中的规定。
5.2 试样应当经过干燥处理,干燥温度为105℃~110℃,干燥至恒重。
6.试验步骤
6.1 取试样,称重,记录质量m1,精确至0.1mg。
6.2 将试样放入烘箱中,温度为900℃±10℃,灼烧4h。
6.3 取出试样,放入恒温恒湿箱中,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100%,冷却至室温。
6.4 取出试样,称重,记录质量m2,精确至0.1mg。
6.5 计算灼烧减量,公式如下:
灼烧减量(%)=(m1-m2)/m1×100%
6.6 计算吸湿水校正重量,公式如下:
吸湿水校正重量(mg)=m2×(100-α)/100
其中,α为试样在恒温恒湿箱中吸收的水分含量,单位为%。
7.结果计算与报告
7.1 灼烧减量的计算结果应当精确到0.01%。
7.2 吸湿水校正重量的计算结果应当精确到0.1mg。
7.3 报告应当包括试样的名称、编号、质量、灼烧减量、吸湿水校正重量等内容。
8.注意事项
8.1 试样应当充分干燥,避免水分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8.2 灼烧过程中应当避免试样受到机械振动或风吹等干扰。
8.3 吸湿水校正重量的计算应当准确,避免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相关标准
GB/T 6730.1-2007 铁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总铁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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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730.4-2007 铁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4部分:锰、钒、铬、镍、铜、锌、钴、钼、铅、钡、银、铟、铊、铜、铝、钙、镁、钛、钾、钠、磷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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