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89-1998
化学试剂 吡啶
发布时间:1998-10-20 实施时间:1999-05-01


化学试剂是化学实验室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吡啶是其中一种常用的试剂。GB/T 689-1998《化学试剂 吡啶》是我国对吡啶化学试剂的质量指标、包装、标志、储存等方面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吡啶的质量指标,包括外观、纯度、水分、杂质等。其中,外观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纯度应不低于99.0%,水分应不超过0.5%,杂质应符合标准要求。这些指标的要求保证了吡啶的质量,使其能够在化学实验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吡啶的包装和标志要求。吡啶应采用玻璃瓶或塑料瓶包装,每瓶净重不得超过500g。瓶盖应密封良好,以防止挥发和泄漏。标志应明确标注吡啶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以便于使用者识别和追溯。

最后,该标准还规定了吡啶的储存要求。吡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氧化剂。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吡啶的挥发和泄漏,以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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