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041-2003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
发布时间:2003-03-13 实施时间:2003-10-01
光气是一种无色、有毒、易燃的气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光气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生产安全,GB 19041-2003规定了以下要求:
1.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设备、储存设施、运输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3. 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 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 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7. 生产单位应当对光气及其衍生物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8.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相关标准
GB 50058-2014 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67-201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70-2015 建筑物节能设计标准
GB 50011-2010 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