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二、标准引用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程
GB/T 13078-1991 食品添加剂中铅、砷、汞、镉的测定
GB/T 14682-1993 食品添加剂中铅、砷、汞、镉的限量
GB/T 14881-1994 食品添加剂中铅、砷、汞、镉的测定方法
三、术语和定义
3.1 乳化香精
由香料、乳化剂、溶剂等组成的混合物。
3.2 香料
用于增加食品香气的物质。
3.3 乳化剂
能使油水混合物形成乳状分散体系的物质。
3.4 溶剂
用于溶解香料和乳化剂的物质。
四、分类和要求
4.1 分类
乳化香精按照香料种类和用途分为多种类型。
4.2 要求
乳化香精应符合以下要求:
(1)香气纯正,无异味;
(2)乳化性能良好,能使油水混合物形成乳状分散体系;
(3)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铅、砷、汞、镉等;
(4)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五、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查
对乳化香精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GB/T 191-2008中的相关规定。
5.2 香气检查
对乳化香精进行香气检查,应符合相关要求。
5.3 乳化性能检查
对乳化香精进行乳化性能检查,应符合相关要求。
5.4 有害物质检查
对乳化香精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查,应符合GB/T 13078-1991、GB/T 14682-1993和GB/T 14881-1994中的相关规定。
六、检验规则
6.1 检验方法的选择
对乳化香精进行检验时,应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检验方法。
6.2 检验结果的判定
对乳化香精进行检验时,应根据相关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七、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乳化香精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7.2 包装
乳化香精应采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7.3 运输
乳化香精的运输应符合相关要求。
7.4 贮存
乳化香精的贮存应符合相关要求。
相关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886.1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乳化剂
GB 1886.1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香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