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765-2018
汽车空调用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
发布时间:2018-09-17 实施时间:2019-01-01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空调用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

2、技术要求
2.1 外观
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应无泄漏、无变形、无损伤、无锈蚀、无污染、无异味。

2.2 物理和化学性质
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应符合以下物理和化学性质要求:

(1)纯度:≥99.5%;
(2)水分含量:≤0.001%;
(3)酸度(以HCl计):≤0.0001%;
(4)残留物含量:≤0.01%;
(5)氯离子含量:≤0.0003%;
(6)非挥发物含量:≤0.01%。

2.3 包装
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应采用无菌包装,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试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应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进行,检验时应将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放置在水平面上,检查是否有泄漏、变形、损伤、锈蚀、污染、异味等情况。

3.2 物理和化学性质检验
物理和化学性质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4、检验规则
4.1 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条件,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或者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2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应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如有特殊要求,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4.3 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贮存条件等信息。

5.2 包装
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应采用无菌包装,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3 运输
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运输。

5.4 贮存
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避热、避潮的地方,远离火源、热源和阳光直射。

相关标准
GB/T 36766-2018 汽车空调用R134a(气雾罐型)
GB/T 36767-2018 汽车空调用R1234yf(气雾罐型)
GB/T 36768-2018 汽车空调用R152a(气雾罐型)
GB/T 36769-2018 汽车空调用R404a(气雾罐型)
GB/T 36770-2018 汽车空调用R407c(气雾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