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杭白菊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要求和检验方法。
二、规定
2.1 质量标准
2.1.1 外观要求
杭白菊花色鲜艳,花形规整,花径大于3cm,花瓣较厚,花瓣边缘无损伤,无病虫害,无污染。
2.1.2 内在品质要求
杭白菊花色清新,香气浓郁,口感醇厚,无异味,无杂质。
2.1.3 包装要求
杭白菊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包装应整齐、美观、牢固,标识应清晰、醒目。
2.2 生产要求
2.2.1 种植要求
杭白菊应在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等地区种植,种植基地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无污染源。
2.2.2 采收要求
杭白菊应在花期开放后3-5天内采收,采收时应避免雨水、露水和污染,采收后应立即进行初步加工。
2.2.3 初步加工要求
采收后应立即进行初步加工,包括去杂、去叶、去枝、去草、去石、去泥等,保证花朵的完整性和质量。
2.2.4 加工要求
加工过程中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设备和工具,加工过程中应注意卫生和安全。
2.3 检验方法
2.3.1 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应采用目视法,检查花朵的颜色、形状、大小、完整性、无损伤、无病虫害、无污染等。
2.3.2 内在品质检验
内在品质检验应采用嗅、味、视等方法,检查花朵的香气、口感、无异味、无杂质等。
2.3.3 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应采用目视法,检查包装的整齐、美观、牢固、标识的清晰、醒目等。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1962-2001 食品添加剂 食品用香料
GB/T 1963-2008 食品添加剂 食品用香精
GB/T 1964-2008 食品添加剂 食品用调味品
GB/T 1965-2008 食品添加剂 食品用色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