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444-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昌平苹果
发布时间:2008-10-22 实施时间:2009-03-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二、分类
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三、质量标准
1. 外观要求:果形规整,表面光滑,无明显疤痕和裂纹,果皮色泽鲜艳,果面有光泽。
2. 内在品质:果肉细腻,汁多味甜,无异味,无虫害和病害。
3. 成熟度:果实成熟度达到80%以上。
4. 保鲜期:采摘后可保鲜30天以上。

四、生产要求
1. 种植要求:选用适宜的土壤和气候条件,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保证果实品质。
2. 施肥要求:合理施肥,保证果实品质和产量。
3. 病虫害防治:采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4. 采摘要求:采摘时应注意果实的成熟度和外观,避免损伤果实。

五、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外观检验。
2. 内在品质检验:采用感官评定和化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内在品质检验。
3. 成熟度检验:采用密度计、折射仪等仪器进行成熟度检验。
4. 保鲜期检验:采用贮藏试验等方法进行保鲜期检验。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 标志: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注“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字样。
2. 包装:应采用透气性好、防震防压的包装材料,保证果实品质。
3. 运输:应采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避免果实受损。
4. 储存: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果实受潮和霉变。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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