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489.1-2008
油料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
发布时间:2008-11-04 实施时间:2009-01-20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料水分含量和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油料水分含量和挥发物含量的测定,包括植物油、动物油、石油和煤等。

二、引用标准
GB/T 191-2008 纯净水制备规范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格和评价
GB/T 8170-2008 有关数字的规定和使用
GB/T 14489.2-2008 油料 水分含量测定
GB/T 14489.3-2008 油料 挥发物含量测定

三、术语和定义
3.1 水分含量
油料中所含水分的质量与油料样品质量的百分比。

3.2 挥发物含量
油料在一定条件下挥发的物质的质量与油料样品质量的百分比。

四、仪器和设备
4.1 烘箱:温度范围为105℃~110℃,精度为±1℃。
4.2 干燥器:温度范围为105℃~110℃,精度为±1℃。
4.3 天平:分度值为0.1mg。
4.4 烘盘:直径不小于200mm,高度不小于50mm。

五、试验步骤
5.1 水分含量的测定
5.1.1 取样
将油料样品按照GB/T 14489.2-2008的规定取样。

5.1.2 烘干
将取样后的油料样品放入烘箱中,在105℃~110℃下烘干至质量不变。

5.1.3 冷却
将烘干后的油料样品取出,放置于干燥器中,使其冷却至室温。

5.1.4 称量
将烘干后的油料样品称量,记录质量m1。

5.1.5 烘干
将称量好的油料样品放入烘箱中,在105℃~110℃下烘干1h,取出后放置于烘盘中,使其冷却至室温。

5.1.6 称量
将烘干后的油料样品称量,记录质量m2。

5.1.7 计算
水分含量(%)=(m2-m1)/m1×100%

5.2 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5.2.1 取样
将油料样品按照GB/T 14489.3-2008的规定取样。

5.2.2 烘干
将取样后的油料样品放入烘箱中,在105℃~110℃下烘干至质量不变。

5.2.3 冷却
将烘干后的油料样品取出,放置于干燥器中,使其冷却至室温。

5.2.4 称量
将烘干后的油料样品称量,记录质量m1。

5.2.5 烘干
将称量好的油料样品放入烘箱中,在105℃~110℃下烘干2h,取出后放置于烘盘中,使其冷却至室温。

5.2.6 称量
将烘干后的油料样品称量,记录质量m2。

5.2.7 计算
挥发物含量(%)=(m1-m2)/m1×100%

六、结果表示
6.1 水分含量和挥发物含量的测定结果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2 结果应按照下列格式表示:
水分含量:XX.XX%
挥发物含量:XX.XX%

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1 本试验应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室应符合GB/T 6682-2008的要求。
7.2 本试验应按照GB/T 191-2008的要求使用纯净水。
7.3 本试验应按照GB/T 8170-2008的要求进行数字的规定和使用。

相关标准
GB/T 14489.2-2008 油料 水分含量测定
GB/T 14489.3-2008 油料 挥发物含量测定
GB/T 191-2008 纯净水制备规范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格和评价
GB/T 8170-2008 有关数字的规定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