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鸡、鸭、鹅等禽类肉制品的风干制品。
二、规定
2.1 质量要求
2.1.1 外观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应具有完整的形状,表面应平整,无裂纹、破损、霉斑、异味等缺陷。
2.1.2 色泽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应具有金黄色或棕红色,表面应有光泽。
2.1.3 气味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应具有特有的风干肉香味,无异味。
2.1.4 水分含量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25%。
2.1.5 盐分含量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的盐分含量不得超过8%。
2.1.6 脂肪含量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的脂肪含量不得超过30%。
2.1.7 蛋白质含量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的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25%。
2.1.8 菌落总数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10^6CFU/g。
2.1.9 霉菌总数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的霉菌总数不得超过1×10^4CFU/g。
2.1.10 大肠菌群要求
风干禽肉制品的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2.2 检验方法
2.2.1 外观检验
对风干禽肉制品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其形状、表面、裂纹、破损、霉斑、异味等缺陷。
2.2.2 色泽检验
对风干禽肉制品进行色泽检验,检查其颜色是否符合要求。
2.2.3 气味检验
对风干禽肉制品进行气味检验,检查其是否具有特有的风干肉香味,是否有异味。
2.2.4 水分含量检验
采用干燥法测定风干禽肉制品的水分含量。
2.2.5 盐分含量检验
采用氯化钠滴定法测定风干禽肉制品的盐分含量。
2.2.6 脂肪含量检验
采用乙醇提取法测定风干禽肉制品的脂肪含量。
2.2.7 蛋白质含量检验
采用Kjeldahl法测定风干禽肉制品的蛋白质含量。
2.2.8 菌落总数检验
采用平板计数法测定风干禽肉制品的菌落总数。
2.2.9 霉菌总数检验
采用平板计数法测定风干禽肉制品的霉菌总数。
2.2.10 大肠菌群检验
采用膜过滤法测定风干禽肉制品的大肠菌群。
2.3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3.1 标志
风干禽肉制品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3.2 包装
风干禽肉制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3.3 运输
风干禽肉制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2.3.4 贮存
风干禽肉制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无异味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4789.2-201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试验方法 第2部分:肉及肉制品
GB/T 5009.3-2016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2017 食品中盐分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