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404-2016
白酒感官品评导则
发布时间:2016-12-30 实施时间:2017-07-01
白酒是中国传统的酒类饮品,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白酒的品质评价一直是白酒行业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了提高白酒品质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酒业协会共同制定了《白酒感官品评导则》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白酒感官品评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的判定标准。其中,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环境、评价人员、评价程序和评价记录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方法包括外观评价、香气评价、口感评价和总体评价等方法;评价指标包括外观指标、香气指标、口感指标和总体指标等指标;评价结果的判定标准包括评价结果的等级划分和评价结果的判定方法等。
在白酒感官品评中,外观评价主要包括酒液的色泽、透明度和光泽等方面的评价;香气评价主要包括酒液的香气强度、香气质量和香气特征等方面的评价;口感评价主要包括酒液的口感强度、口感质量和口感特征等方面的评价;总体评价主要是对酒液的整体品质进行评价。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白酒品质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促进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白酒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科学、准确的品质评价标准,有助于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和购买白酒产品。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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