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速冻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二、术语和定义
2.1 食用菌速冻品
指经过处理、冷冻后的食用菌制品。
2.2 生产日期
指食用菌速冻品生产的日期。
2.3 保质期
指食用菌速冻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持其原有品质的期限。
2.4 标识
指食用菌速冻品包装上的文字、图案、标志等信息。
2.5 包装
指包装食用菌速冻品的容器、袋、盒等物品。
2.6 储存
指将食用菌速冻品存放在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以保持其原有品质。
2.7 运输
指将食用菌速冻品从生产地或储存地运送到销售地的过程。
三、质量要求
3.1 外观要求
食用菌速冻品应外观整齐,无明显变形、破损、霜冻等现象。
3.2 气味要求
食用菌速冻品应具有其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3.3 色泽要求
食用菌速冻品应色泽鲜艳,无明显变色。
3.4 质地要求
食用菌速冻品应质地鲜嫩,无明显软化、腐烂等现象。
3.5 包装要求
食用菌速冻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破损、变形等现象。
四、标识要求
4.1 标识内容
食用菌速冻品的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日期;
(3)保质期;
(4)净含量;
(5)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2 标识位置
食用菌速冻品的标识应在包装上明显位置,易于辨认。
五、包装要求
5.1 包装材料
食用菌速冻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异味、无毒性。
5.2 包装方式
食用菌速冻品的包装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卫生安全。
六、储存要求
6.1 储存温度
食用菌速冻品的储存温度应在-18℃以下。
6.2 储存条件
食用菌速冻品的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七、运输要求
7.1 运输温度
食用菌速冻品的运输温度应在-18℃以下。
7.2 运输方式
食用菌速冻品的运输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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