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35-1992
烤烟
发布时间:1992-08-15 实施时间:1992-09-01
烤烟是一种经过特殊处理后用于制作香烟的烟草。为了保证烟草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GB 2635-1992《烤烟》标准,对烤烟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行了规定。
一、分类
根据烤烟的外观和烟叶的成熟度,将烤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品、二等品和三等品。
二、要求
1. 烤烟的烟叶应该完整,无破损、霉斑和虫害。
2. 烤烟的烟叶应该干燥,含水量不得超过13%。
3. 烤烟的烟叶应该有良好的燃烧性能,烟气应该清香、柔和。
4. 烤烟的烟叶应该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三、检验方法
1. 烟叶外观检验:对烟叶的形状、颜色、大小、完整度等进行检查。
2. 含水量检验:将烤烟样品放入恒温恒湿箱中,测量样品的重量变化,计算出含水量。
3. 燃烧性能检验:将烤烟样品点燃,观察烟气的颜色、气味、燃烧时间等指标。
4. 有害物质检验:对烤烟样品进行化学分析,检测是否含有有害物质。
四、标志
烤烟的包装上应该标注烟草的品种、等级、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
烤烟应该采用防潮、防虫、防霉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运输和贮存时应该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高湿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烟草质量检验通则
GB/T 16158-2012 烟叶质量检验规程
GB/T 16159-2012 烟丝质量检验规程
GB/T 16160-2012 香烟质量检验规程
GB/T 16161-2012 烟用添加剂质量检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