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是林业生产中的重要物质基础,种子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林木的生长发育和林业生产的效益。因此,对林木种子的质量进行检验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GB 7908-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是我国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和控制的基本标准,下面将对该标准进行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林木种子的质量分级和质量检验,包括野生林木种子和人工林木种子。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1. 林木种子:指用于繁殖林木的种子。
2. 种子质量:指种子的生理、生化和形态特征,以及种子中所含的有害杂质和病菌等。
3. 种子分级:指按照种子的质量等级进行分类。
4. 种子等级:指种子的质量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五个等级。
5. 种子检验:指对种子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定种子的质量等级。
三、种子质量分级方法
1. 种子质量分级应根据种子的生理、生化和形态特征,以及种子中所含的有害杂质和病菌等进行。
2. 种子分级应按照种子的质量等级进行分类,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五个等级。
3. 种子质量分级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
(1)特等种子:种子完整,无病虫害和有害杂质,萌发力在90%以上。
(2)一等种子:种子完整,无病虫害和有害杂质,萌发力在80%以上。
(3)二等种子:种子完整,无病虫害和有害杂质,萌发力在70%以上。
(4)三等种子:种子完整,无病虫害和有害杂质,萌发力在60%以上。
(5)四等种子:种子完整,无病虫害和有害杂质,萌发力在50%以上。
四、种子检验方法
1. 种子检验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
(1)外观检查:检查种子的外观是否完整,有无病虫害和有害杂质。
(2)萌发力检查:按照规定方法进行萌发力检查。
(3)杂质检查:检查种子中是否含有有害杂质。
(4)病菌检查:检查种子中是否含有病菌。
2. 种子检验结果应按照种子质量分级方法进行分类,确定种子的质量等级。
五、标志和包装
1. 种子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种子包装上应标明种子的品种、产地、生产年份、质量等级等信息。
3. 种子包装上应标明“林木种子”字样。
相关标准
GB/T 1720-2007 林木种子采收和处理规范
GB/T 1721-2007 林木种子贮藏规范
GB/T 1722-2007 林木种子萌发力试验方法
GB/T 1723-2007 林木种子杂质试验方法
GB/T 1724-2007 林木种子病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