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496.10-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亚甲基蓝吸附值的测定
发布时间:1999-11-10 实施时间:2000-04-01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木质活性炭亚甲基蓝吸附值的试验方法。

二、方法概述
将亚甲基蓝溶液与木质活性炭接触,使其吸附一定量的亚甲基蓝,然后用酸性溶液洗涤,使吸附在活性炭上的亚甲基蓝转移到酸性溶液中,最后用分光光度计测定酸性溶液中亚甲基蓝的吸光度,计算出亚甲基蓝的吸附量。

三、试验仪器和设备
1.分光光度计:量程为0~1.0,分辨率为0.001。
2.恒温水浴器:温度范围为20℃~100℃,温度控制精度为±0.5℃。
3.振荡器:振幅为20mm,频率为120次/min。

四、试验材料
1.亚甲基蓝:纯度为98%以上。
2.酸性溶液:0.1mol/L盐酸溶液。
3.木质活性炭:样品应当经过破碎、筛分、干燥等处理,粒径应当在0.15mm~0.30mm之间。

五、试验步骤
1.取一定量的木质活性炭样品,称重,记录质量m1。
2.将亚甲基蓝溶液加入样品中,使其充分接触,振荡30min。
3.用酸性溶液洗涤样品,直至洗涤液中亚甲基蓝的吸光度小于0.01。
4.将洗涤液转移到分光光度计中,测定吸光度A。
5.用酸性溶液洗涤空白样品,重复步骤3~4,测定吸光度A0。
6.计算亚甲基蓝的吸附量Q(mg/g):
Q = (A - A0) × V / m1
其中,V为酸性溶液的体积(mL)。

六、试验结果的表示
试验结果应当按照下列格式表示:
亚甲基蓝吸附值:Q = 0.00 mg/g

七、试验注意事项
1.试验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避免接触亚甲基蓝溶液。
2.试验中的试剂应当为纯品,避免杂质的影响。
3.试验中的仪器和设备应当经过校准,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4.试验中的样品应当充分破碎、筛分、干燥等处理,确保粒径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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