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337.1-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
发布时间:2001-03-14 实施时间:2001-05-01


生态公益林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系统功能、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建设的林地。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导则和标准来规范建设活动。

GB/T 18337.1-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生态公益林的概念、分类和功能;
2.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3.生态公益林规划的要求和程序;
4.生态公益林设计的要求和程序;
5.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要求和程序;
6.生态公益林管理的要求和程序;
7.生态公益林评价的要求和程序。

该标准要求生态公益林建设应当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可持续发展、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等原则,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生态功能的完整性、生态环境的质量和人类生存环境的舒适度为目标。生态公益林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评价应当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确保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特点和功能,确定生态公益林的类型、面积、分布、结构和布局等,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生态公益林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动态性,确定生态公益林的植被类型、物种组成、结构形态和生态功能等,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采取科学的建设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动态性和复杂性,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和维护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公益林的评价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功能和价值,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确保生态公益林的评价和监测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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