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606.2-2005
卷烟 第2部分:包装标识
发布时间:2005-06-17 实施时间:2006-01-01


卷烟包装标识是指卷烟包装上的文字、图案、标志、色彩等标识,用于说明卷烟的品牌、型号、产地、成分、质量等信息。卷烟包装标识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易于识别和理解,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卷烟包装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品牌名称和商标图案;

2.型号、规格、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3.成分、含量、烟气中一氧化碳、尼古丁、烟碱含量等信息;

4.卷烟的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禁止吸烟、儿童不得接触、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语。

卷烟包装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卷烟包装标识应当使用中文,同时可以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但中文应当是主要的标识语言。

卷烟包装标识的字体、字号、颜色、排版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卷烟包装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识别和理解,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卷烟包装标识应当采用不易褪色、不易剥落、不易磨损的材料制作,以保证标识的持久性和可读性。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11 卷烟机制品烟气中一氧化碳、烟尘、烟气中氮氧化物、烟气中氢氰酸含量的测定

GB/T 19244-2013 卷烟机制品烟气中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含量的测定

GB/T 19245-2013 卷烟机制品烟气中苯并芘、苯并芘含量的测定

GB/T 19246-2013 卷烟机制品烟气中多环芳烃含量的测定

GB/T 19247-2013 卷烟机制品烟气中氰化物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