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71.13-2006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13部分:排气烟度测量
发布时间:2006-02-08 实施时间:2006-04-01
农业拖拉机是农业生产中常用的机械设备,其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需要对农业拖拉机的排气烟度进行测量和控制。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农业拖拉机排气烟度测量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农业拖拉机的排气烟度测量。测量时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拖拉机排气烟度测量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其中包括了测量仪器的选择和校准、测量前的准备工作、测量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测量结果的处理和分析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应定期进行校准。测量前应对拖拉机进行检查和调整,以保证其正常运行。测量过程中应注意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以及环境条件的控制。测量结果应进行处理和分析,以得出准确的排气烟度值。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业拖拉机的排气烟度,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同时,也可以为农业拖拉机的设计和制造提供参考依据,以提高其环保性能和经济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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