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459.4-2008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
发布时间:2008-02-14 实施时间:2008-08-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真菌农药油悬浮剂产品的编写和检验。

二、引用标准
GB/T 191 包装、储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191-2008 包装、储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191-2018 包装、储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191-2019 包装、储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191-2020 包装、储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三、术语和定义
3.1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
指将真菌农药活性成分悬浮于油剂中的制剂。

3.2 悬浮剂
指将固体或液体微粒悬浮于液体中的制剂。

3.3 悬浮度
指悬浮剂中悬浮微粒的分散状态。

3.4 稳定性
指悬浮剂在规定条件下,经过规定时间后,悬浮度的变化情况。

四、技术要求
4.1 外观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应为均匀的乳白色液体,无沉淀和分层现象。

4.2 悬浮度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的悬浮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初悬浮度:≥70%;
(2)24 h悬浮度:≥50%。

4.3 稳定性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的稳定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常温下贮存6个月,悬浮度变化率≤10%;
(2)在高温(40℃)下贮存7 d,悬浮度变化率≤10%。

4.4 pH值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的pH值应在5.0~9.0之间。

4.5 残留溶剂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中残留溶剂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查
将真菌农药油悬浮剂倒入透明玻璃容器中,观察是否有沉淀和分层现象。

5.2 悬浮度测定
将真菌农药油悬浮剂加入试管中,加入适量的水,振荡均匀后,放置24 h,测定悬浮液的悬浮度。

5.3 稳定性试验
将真菌农药油悬浮剂放置在常温下贮存6个月,或在高温(40℃)下贮存7 d,测定悬浮液的悬浮度。

5.4 pH值测定
将真菌农药油悬浮剂加入适量的水中,用pH计测定pH值。

5.5 残留溶剂测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的包装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3)生产日期和批号;
(4)净含量;
(5)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6.2 包装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应采用密封性好、不易破损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应标明净含量。

6.3 运输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冻、防撞击。

6.4 贮存
真菌农药油悬浮剂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地方,远离火源和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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