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337.4-2008
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程
发布时间:2008-09-02 实施时间:2009-03-01


生态公益林是指为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而建设的林地。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工程,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质量和效益,需要制定相应的检查验收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检查验收内容、方法和标准。其中,检查验收内容包括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各个环节,如选址、造林、抚育、保护等;检查验收方法包括实地检查、资料审核、技术鉴定等;检查验收标准包括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如林地覆盖率、树种组成、林分结构、生长状况、防火防虫等。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检查验收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选址合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考虑到生态环境、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确保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效益。

2.造林质量。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造林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选用适宜的树种,保证树种的适应性和生长性,确保林地的覆盖率和生态效益。

3.抚育管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抚育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采取科学的抚育措施,保证林分的健康生长和生态效益。

4.保护措施。生态公益林建设的保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火、防虫、防病等措施,确保林地的安全和生态效益。

5.监测评估。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监测评估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采取科学的监测方法,对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质量和效益。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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