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39-2009
农药中文通用名称
发布时间:2009-04-27 实施时间:2009-11-01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化学品,它可以保护农作物免受病虫害的侵害,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农药的种类繁多,每种农药都有自己的化学名称和中文名称。然而,由于不同地区和不同生产厂家对同一种农药的中文名称命名不一致,导致了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了GB 4839-2009 农药中文通用名称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中文通用名称的命名原则、命名方法和命名规则。其中,命名原则包括了农药中文通用名称应当具有的准确性、简洁性、规范性和可识别性等要求;命名方法包括了按照农药的化学结构、作用机理、用途和来源等方面进行命名;命名规则包括了农药中文通用名称的构成、命名的顺序和命名的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GB 4839-2009 农药中文通用名称标准的实施,可以使得不同地区和不同生产厂家对同一种农药的中文名称命名一致,方便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同时,该标准还可以促进农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农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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