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鲜、冰、冻日本对虾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引用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
GB/T 17238-1998 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GB/T 17239-1998 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GB/T 18932.1-2002 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3.质量要求
3.1 外观要求
日本对虾体形完整,色泽鲜艳,无异味,无腐败变质现象。
3.2 尺寸要求
日本对虾的尺寸应符合以下要求:
|分类|尺寸(cm)|
|----|----|
|特大|16.0以上|
|大|13.0~16.0|
|中|10.0~13.0|
|小|8.0~10.0|
3.3 化学成分要求
日本对虾中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5mg/kg。
4.检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对日本对虾进行外观检验,应符合3.1中的要求。
4.2 尺寸检验
对日本对虾进行尺寸检验,应按照3.2中的要求进行。
4.3 化学成分检验
对日本对虾中亚硝酸盐含量进行检验,应按照GB/T 17238-1998、GB/T 17239-1998、GB/T 18932.1-2002等标准进行。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日本对虾应在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内容|标志|
|----|----|
|产品名称|日本对虾|
|生产日期|年月日|
|保质期|天数|
|净重|kg|
5.2 包装
日本对虾应采用透明塑料袋或泡沫塑料箱包装,每袋或每箱净重不得超过10kg。
5.3 运输
日本对虾应采用冷藏车或冷冻车运输,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在-18℃以下。
5.4 贮存
日本对虾应存放在-18℃以下的冷库中,贮存期不得超过6个月。
相关标准
GB/T 26620-2011 青虾
GB/T 26622-2011 虾仁
GB/T 26623-2011 明虾
GB/T 26624-2011 虾皮
GB/T 26625-2011 虾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