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400-2019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发布时间:2019-12-17 实施时间:2020-07-01


肥料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它可以提供植物所需的养分,促进植物生长发育,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但是,如果肥料中含有过多的有毒有害物质,就会对农作物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制定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是我国肥料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该标准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多个方面。其中,重金属是肥料中最容易引起人们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之一,因为重金属在土壤中具有很强的残留性和生物积累性,会对农作物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GB 38400-2019对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要求非常严格,例如对铅、镉、汞等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分别为30mg/kg、0.5mg/kg、0.1mg/kg。

除了重金属,GB 38400-2019还对肥料中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限量要求。例如,对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参考了我国现行的农药残留标准,对常用的农药进行了限量要求。此外,GB 38400-2019还对肥料中的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质等进行了限量要求,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人民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GB 38400-2019只是对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而不是对肥料的质量进行评价。因此,在使用肥料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使用,以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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