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用于增强水泥、石膏、沥青、树脂等材料的玻璃纤维缝编织物。
二、分类
玻璃纤维缝编织物按照其用途分为以下几类:
1. 建筑用玻璃纤维缝编织物
2. 道路用玻璃纤维缝编织物
3. 汽车用玻璃纤维缝编织物
4. 船舶用玻璃纤维缝编织物
5. 其他用途的玻璃纤维缝编织物
三、技术要求
1. 外观质量:玻璃纤维缝编织物应无明显的破损、污渍、油污、褶皱、断丝、错综等缺陷。
2. 尺寸偏差:玻璃纤维缝编织物的长度和宽度应符合规定的尺寸范围,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3. 线密度:玻璃纤维缝编织物的线密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4. 线径:玻璃纤维缝编织物的线径应符合表3的规定。
5. 抗拉强度:玻璃纤维缝编织物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6. 断裂伸长率:玻璃纤维缝编织物的断裂伸长率应符合表5的规定。
7. 碱金属含量:玻璃纤维缝编织物的碱金属含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四、试验方法
1. 外观检验:目测检查。
2. 尺寸偏差:测量长度和宽度,计算偏差。
3. 线密度:计算每平方厘米的线数。
4. 线径:使用显微镜测量线径。
5. 抗拉强度和断裂伸长率:按照GB/T 7689.5-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
6. 碱金属含量:按照GB/T 2918-1998的规定进行试验。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玻璃纤维缝编织物应标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2. 包装:玻璃纤维缝编织物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包装应符合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3. 运输和贮存:玻璃纤维缝编织物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潮、受热、受冻、受阳光直射等影响。
相关标准
GB/T 7689.5-2008 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缝编织物的拉伸性能试验
GB/T 2918-1998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碱金属含量的测定
GB/T 2519-2008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材料
GB/T 17657-2013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制品
GB/T 19212.1-2011 道路桥梁用玻璃纤维增强材料 第1部分:玻璃纤维缝编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