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是一种用于吊装和搬运物品的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港口、工厂等领域。起重机的稳定性是其安全运行的基础,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稳定性基本要求,以确保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本标准适用于除流动式、塔式和浮式起重机以外的起重机,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桅杆起重机、伸缩臂起重机等。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的稳定性计算、稳定性试验、稳定性监测和稳定性评定等内容。
起重机的稳定性计算应根据起重机的结构、工作状态、工作范围、荷载、风载、地震力等因素进行。计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起重机在任何工作状态下,其稳定性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5。
2. 起重机在最不利的工作状态下,其稳定性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2。
3. 起重机在任何工作状态下,其倾覆力矩应不大于其抗倾覆力矩。
起重机的稳定性试验应在制造、改造、安装、维修等环节进行。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试验应在平稳的地面或基础上进行。
2. 试验应在最不利的工作状态下进行。
3. 试验应在额定荷载和最大荷载下进行。
4. 试验应在风速不大于12m/s的条件下进行。
起重机的稳定性监测应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监测应定期进行,频率不得低于每年一次。
2. 监测应在最不利的工作状态下进行。
3. 监测应在额定荷载和最大荷载下进行。
4. 监测应在风速不大于12m/s的条件下进行。
起重机的稳定性评定应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定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评定应在最不利的工作状态下进行。
2. 评定应在额定荷载和最大荷载下进行。
3. 评定应在风速不大于12m/s的条件下进行。
4. 评定应根据监测结果进行。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少起重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相关标准
GB/T 3811-2008 塔式起重机
GB/T 14406-2017 桥式起重机
GB/T 14407-2017 门式起重机
GB/T 14408-2017 龙门起重机
GB/T 14409-2017 桅杆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