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小艇用直流电动舱底泵。
二、规定
2.1 技术要求
2.1.1 外形尺寸和重量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1.2 电气性能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额定转速、额定扬程、额定流量、效率等电气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1.3 机械性能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转速、扬程、流量、噪声、振动等。
2.1.4 耐久性能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寿命、可靠性、维修性等。
2.1.5 安全性能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安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过载保护、过热保护、漏电保护等。
2.2 试验方法
2.2.1 外形尺寸和重量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应通过检验。
2.2.2 电气性能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电气性能应通过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额定转速、额定扬程、额定流量、效率等。
2.2.3 机械性能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机械性能应通过检验,包括但不限于转速、扬程、流量、噪声、振动等。
2.2.4 耐久性能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耐久性能应通过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寿命、可靠性、维修性等。
2.2.5 安全性能
直流电动舱底泵的安全性能应通过检验,包括但不限于过载保护、过热保护、漏电保护等。
2.3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3.1 标志
直流电动舱底泵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b)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c) 净重、毛重、外形尺寸;
d) 生产日期或批号;
e) 产品标志。
2.3.2 包装
直流电动舱底泵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2.3.3 运输
直流电动舱底泵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3.4 贮存
直流电动舱底泵应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温度适宜的环境中贮存,以保证产品在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相关标准
GB/T 17845-2009 小艇 电动舱底泵
GB/T 17847-2009 小艇 直流电动舱底泵控制器
GB/T 17848-2009 小艇 直流电动舱底泵电源
GB/T 17849-2009 小艇 直流电动舱底泵电缆
GB/T 17850-2009 小艇 直流电动舱底泵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