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近海设施是指在近海水域内进行勘探、开发、生产、储存等作业的设施,包括钻井平台、生产平台、储油船、供应船、维修船等。这些设施需要电气装置来保证其正常运行,因此电气装置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式近海设施的电气装置,包括电源系统、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系统、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等。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以确保电气装置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标准要求电气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 电气装置应具有防爆、防腐、防水、防潮、防震、防辐射等性能,以适应近海环境的特殊要求。
2. 电气装置应具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3. 电气装置应具有过载、短路、漏电等保护功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电气装置应具有可靠的供电系统,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电气装置应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以确保设备的远程监控和控制。
6. 电气装置应具有可靠的备用电源系统,以确保设备在停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7. 电气装置应具有可靠的维护和检修系统,以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本标准还规定了电气装置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包括型式试验、例行试验、特殊试验等。试验应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电气装置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以确保电气装置在使用前的质量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GB/T 25444.1-2010 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设施 电气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5444.2-2010 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设施 电气装置 第2部分:固定设施
GB/T 25444.3-2010 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设施 电气装置 第3部分:钻井设施
GB/T 25444.4-2010 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设施 电气装置 第4部分:生产设施
GB/T 25444.6-2010 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设施 电气装置 第6部分:供应船和维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