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923-2011
船舶工艺术语 修、造船设施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6-01
船舶修、造船设施是指用于船舶修、造船的各种设备、工具、机械、仪器等。在船舶修、造船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设施进行加工、检测、维修等工作,因此对于这些设施的术语和定义进行规范化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修船设施,第二部分为造船设施。其中,修船设施包括船坞、船台、升降机、拖车、起重机、压载水池、干船坞、浮船坞、船舶拖带、船舶拖曳、船舶搁浅、船舶打捞、船舶拆解等;造船设施包括造船坞、船台、升降机、拖车、起重机、压载水池、浮船坞、船舶拖带、船舶拖曳、船舶搁浅、船舶打捞、船舶拆解等。
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是在国际上通用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船舶修、造船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的。在使用本标准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仅适用于船舶修、造船设施,不适用于其他领域。
2. 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应当与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协调使用。
3. 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以满足不同场合的需要。
4. 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应当在船舶修、造船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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