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式车辆是一种运输液体、气体、散装物料等的专用车辆,其运输的物料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因此罐式车辆的安全性要求非常高。而罐式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车辆的重心位置、车速、路面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发生侧翻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因此,为了保障罐式车辆的安全行驶,GB 28373-2012标准对罐式车辆的侧倾稳定性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N类和O类罐式车辆,其中N类罐式车辆是指运输易燃易爆液体的车辆,O类罐式车辆是指运输其他液体、气体、散装物料的车辆。本标准规定了罐式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侧倾稳定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要求罐式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侧倾角度不得超过规定值,以保证车辆的稳定性。其中,N类罐式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侧倾角度不得超过26度,O类罐式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侧倾角度不得超过35度。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罐式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侧倾稳定性试验方法,包括静态侧倾试验、动态侧倾试验和侧倾稳定性评价试验。
静态侧倾试验是指在罐式车辆静止状态下,通过改变车辆的重心位置,来测试车辆的侧倾稳定性。动态侧倾试验是指在罐式车辆行驶过程中,通过改变车速、路面状况等因素,来测试车辆的侧倾稳定性。侧倾稳定性评价试验是指在罐式车辆行驶过程中,通过对车辆的侧倾角度、侧倾速度等参数进行测量和分析,来评价车辆的侧倾稳定性。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罐式车辆的侧倾稳定性,降低罐式车辆发生侧翻事故的风险,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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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702-2011 汽车安全性能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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