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510-2018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发布时间:2018-02-06 实施时间:2019-07-0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重型商用车辆在物流、建筑、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重型商用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和排放量也成为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GB 30510-2018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

根据该标准,重型商用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如下:

第一阶段:
1. 货车:每百吨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超过35升;
2. 牵引车:每百吨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超过38升;
3. 巴士:每百人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超过12升。

第二阶段:
1. 货车:每百吨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超过32升;
2. 牵引车:每百吨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超过35升;
3. 巴士:每百人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超过10升。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的燃料消耗量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测试方法包括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测试时应按照标准规定的路线和条件进行。

该标准的实施将促进重型商用车辆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推动我国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该标准也将对重型商用车辆的生产、销售和进口产生影响,相关企业应积极响应并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的节能性能和环保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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