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744-201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发布时间:2019-07-29 实施时间:2020-07-0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是现代交通工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燃油消耗量的限制和测量方法对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交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GB 15744-201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是我国针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制定的标准,下面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1.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3730.1-2001《摩托车术语和定义》相同。

3. 燃油消耗量限值

3.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

| 车型 | 燃油消耗量限值(L/100km) |
| --- | --- |
| 摩托车 | ≤5.0 |
| 轻便摩托车 | ≤2.5 |

3.2 燃油消耗量限值的测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部分的规定。

4. 燃油消耗量测量方法

4.1 测量设备

4.1.1 测量设备应符合GB/T 7959-201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测量设备》的规定。

4.1.2 测量设备应定期检验,检验周期不得超过1年。

4.2 测量条件

4.2.1 测量应在室内进行,环境温度应在20℃±5℃之间。

4.2.2 测量应在平坦、水平的道路上进行,道路坡度不得超过1%。

4.2.3 测量应在车辆行驶稳定的状态下进行,车速应在40km/h±2km/h之间。

4.3 测量方法

4.3.1 测量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2 测量前应对车辆进行加油,记录加油量和里程数。

4.3.3 测量时应记录车速、油耗和里程数。

4.3.4 测量应进行3次,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5. 标志和标识

5.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应在显著位置标注燃油消耗量限值。

5.2 燃油消耗量测量设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检验合格标志。

相关标准
- GB/T 3730.1-2001 摩托车术语和定义
- GB/T 7959-201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测量设备
- GB 14622-20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
- GB 7258-2017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 GB 18352.3-2016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3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