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598.2-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发布时间:2020-03-31 实施时间:2020-10-01


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车用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再生利用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也是资源节约的重要手段。本标准旨在规范车用动力电池材料回收的要求,保障回收过程中的安全和回收材料的质量。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车用动力电池材料的回收利用,包括回收材料的分类、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回收材料的质量要求等。

2. 规定
2.1 回收材料的分类
回收材料应按照材料种类进行分类,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池壳体等。

2.2 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回收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回收过程中应使用专业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回收过程中的安全。

2.3 回收材料的质量要求
回收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包括材料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等指标。回收材料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3. 标志
回收材料应标注清楚材料种类、回收日期、回收单位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4. 包装和运输
回收材料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确保回收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回收材料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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