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整车大气暴露试验是指将汽车整车置于大气环境中,通过模拟自然环境的气候变化和光照强度等因素,对汽车整车进行长时间的暴露试验,以评估汽车整车在大气环境下的耐久性和可靠性。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汽车整车,包括轿车、商用车、客车、卡车、摩托车等。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包括大气暴露试验箱、气象站、光照度计、温度计、湿度计等。试验箱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能够模拟自然环境的气候变化和光照强度等因素。气象站应能够测量试验箱内外的气象参数,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光照度计应能够测量试验箱内外的光照强度。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根据汽车整车的使用环境和要求进行确定。试验应在自然光照条件下进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12个月。试验箱内的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和光照强度等参数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控制和记录。
试验过程:
试验过程应按照试验条件进行,试验过程中应定期对试验箱内外的气象参数和光照强度进行测量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应注意对试验箱内的灰尘、水汽、污染物等进行清理和处理,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试验结果的评定:
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车辆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外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耐久性等方面。试验结果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定和记录,以便于对试验车辆的性能和可靠性进行分析和比较。
试验报告的编制: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车辆的基本信息、试验条件、试验过程、试验结果和评定、试验结论和建议等内容。试验报告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提交,以便于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
相关标准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23.3-200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Ca:恒湿试验方法
GB/T 2423.4-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Db:盐雾试验方法
GB/T 2423.5-200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Eb:温度循环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