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312-1988
行式打印机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88-06-09 实施时间:1988-12-01
行式打印机是一种常见的打印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场合。为了保证行式打印机的质量和性能,GB/T 9312-1988 标准对行式打印机的通用技术条件进行了规定。
1. 打印速度
行式打印机的打印速度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打印速度应稳定,不应出现明显的波动;
(2)打印速度应与打印质量相匹配,不应因提高打印速度而影响打印质量。
2. 打印质量
行式打印机的打印质量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字符应清晰、鲜明,不应出现模糊、断点等现象;
(2)字符大小应符合规定,不应出现变形、失真等现象;
(3)字符间距应符合规定,不应出现重叠、缺失等现象;
(4)打印纸张应符合规定,不应出现卡纸、卡墨等现象。
3. 可靠性
行式打印机的可靠性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打印机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不应出现死机、卡纸等现象;
(2)打印机应具有良好的耐用性,不应出现易损件频繁更换等现象;
(3)打印机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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