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信报的文本交换系统是一种用于在不同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文本通信的系统。本标准规定了该系统的总体结构,包括系统的组成、功能、性能、接口、协议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面向信报的文本交换系统应该由以下组成部分构成:
1. 用户终端:用于输入和输出文本信息的设备,如计算机、终端、打印机等。
2. 通信控制器:用于控制通信过程的设备,包括通信协议的实现、数据传输的控制等。
3. 通信线路:用于连接不同计算机系统之间的通信线路,包括电话线路、电报线路、数据线路等。
4. 通信网关:用于连接不同通信协议的设备,实现不同计算机系统之间的通信。
5. 服务设备:用于提供各种服务的设备,如文件传输、电子邮件、数据库查询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面向信报的文本交换系统应该具有以下功能:
1. 文本输入和输出功能: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输入和输出文本信息。
2. 数据传输功能:系统可以将文本信息传输到其他计算机系统。
3. 数据存储和检索功能:系统可以将文本信息存储在本地或远程计算机系统中,并可以检索已存储的文本信息。
4. 数据处理功能:系统可以对文本信息进行处理,如排序、统计、计算等。
5. 安全功能:系统应该具有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安全功能,以保护文本信息的安全。
本标准还规定了面向信报的文本交换系统应该具有以下性能要求:
1. 数据传输速度:系统应该具有较高的数据传输速度,以保证文本信息的及时传输。
2. 数据存储容量:系统应该具有足够的数据存储容量,以存储大量的文本信息。
3. 数据处理能力:系统应该具有较高的数据处理能力,以处理大量的文本信息。
4. 可靠性:系统应该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以保证文本信息的安全和可靠传输。
本标准还规定了面向信报的文本交换系统应该具有以下接口要求:
1. 用户接口:用户可以通过终端与系统进行交互。
2. 通信接口:系统可以与其他计算机系统进行通信。
3. 服务接口:系统可以提供各种服务接口,如文件传输、电子邮件、数据库查询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面向信报的文本交换系统应该具有以下协议要求:
1. 通信协议:系统应该具有通信协议,以保证不同计算机系统之间的通信。
2. 数据格式协议:系统应该具有数据格式协议,以保证文本信息的格式统一。
3. 安全协议:系统应该具有安全协议,以保证文本信息的安全。
本标准还规定了面向信报的文本交换系统应该具有以下安全要求:
1. 保密性:系统应该具有保密性,以保护文本信息的机密性。
2. 完整性:系统应该具有完整性,以保证文本信息的完整性。
3. 可用性:系统应该具有可用性,以保证文本信息的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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