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是指政府部门之间或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信息资源交换的体系。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建设是推进政务信息化的重要举措,可以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通,提高政府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GB/T 21062.2-2007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数据交换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应当采用标准化的数据交换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安全。数据交换应当采用开放的标准协议,支持多种数据格式和传输方式,以满足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数据交换需求。
2.数据格式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应当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格式,以确保数据的互通和共享。数据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也应当考虑到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数据格式差异,采取适当的转换方式进行数据格式转换。
3.数据安全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应当采取有效的数据安全措施,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数据安全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审计跟踪等方面,同时也应当考虑到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安全需求差异,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进行数据安全保护。
4.系统集成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应当采用开放的系统集成方式,支持多种系统和平台之间的集成。系统集成应当采用标准化的接口和协议,确保系统之间的互通和共享。
5.服务质量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应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数据交换的及时、准确和可靠。服务质量包括数据传输速度、数据传输成功率、数据传输时延等方面,同时也应当考虑到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服务需求差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相关标准
GB/T 21062.1-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1部分:总则
GB/T 21062.3-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3部分:数据元和数据元组
GB/T 21062.4-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4部分:数据交换格式
GB/T 21062.5-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5部分:数据交换协议
GB/T 21062.6-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6部分: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