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704-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发布时间:2012-06-29 实施时间:2012-07-01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为了传达信息、表达意见、作出决策、执行任务、反映情况、处理事务等而使用的书面文件。公文是党政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政机关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重要方式。因此,公文的格式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对于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要求,包括公文的标题、主送、抄送、密级、紧急程度、日期、文号、正文、落款、附件等内容。其中,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明确,主送、抄送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密级、紧急程度应根据需要标注,日期、文号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正文应简明扼要、层次分明、逻辑严密,落款应符合规定格式,附件应按照规定格式附在公文后面。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的各类公文,包括发文、收文、请示、报告、通知、指示、批复、函电等。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增强公文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提高公文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党政机关的工作开展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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