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186.3-2014
银行客户基本信息描述规范 第3部分:识别标识
发布时间:2014-09-03 实施时间:2014-12-01
银行客户的识别标识是指用于唯一标识银行客户的一组字符或数字,是银行客户基本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客户基本信息描述规范》第3部分规定了银行客户识别标识的分类,包括个人客户识别标识和机构客户识别标识。
个人客户识别标识包括身份证号码、户口簿号码、护照号码等,机构客户识别标识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在使用识别标识时,应根据客户类型选择相应的识别标识,并按照规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
银行在管理客户基本信息时,应当将客户的识别标识作为唯一标识,并在客户开户、变更信息、销户等业务中使用识别标识进行核对和管理。同时,银行还应当对客户识别标识的安全性进行保护,防止泄露和滥用。
此外,银行还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客户分配不同的识别标识,并在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相应的识别标识库,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相关标准
- GB/T 31186.1-2014 银行客户基本信息描述规范 第1部分:总则
- GB/T 31186.2-2014 银行客户基本信息描述规范 第2部分:基本信息
- GB/T 16915.1-2017 金融电子数据交换(FED)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第1部分:总则
- GB/T 16915.2-2017 金融电子数据交换(FED)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第2部分:金融机构客户信息
- GB/T 16915.3-2017 金融电子数据交换(FED)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第3部分:金融机构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