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477-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标识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30 实施时间:2017-07-01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电子公文已经成为党政机关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证电子公文的安全、准确、高效,必须对电子公文进行标识。GB/T 33477-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标识规范就是为了规范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标识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标识的基本要求、标识内容、标识格式、标识位置、标识方式、标识使用、标识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其中,标识内容包括公文种类、公文编号、发文机关、收文机关、主题词、密级、紧急程度、缓急程度、签发人、签发日期、印发人、印发日期等。标识格式包括标识内容的排列顺序、字体、字号、字形、颜色等。标识位置包括标识内容在电子公文中的位置、大小、间距等。标识方式包括手工输入、自动填写、自动识别等。标识使用包括标识的必要性、标识的作用、标识的范围等。标识管理包括标识的维护、更新、备份、恢复等。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的标识,不适用于其他机构或个人的电子公文标识。同时,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非正式电子文书。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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