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电子公文已经成为党政机关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证电子公文的规范性和可读性,GB/T 33476.2-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第2部分:显现对电子公文的显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公文中所使用的字体。电子公文中所使用的字体应当为宋体、黑体、楷体、仿宋和微软雅黑等常用字体,不得使用其他字体。此外,电子公文中所使用的字体应当统一,不得随意更换。
其次,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公文中所使用的字号。电子公文中所使用的字号应当为小四、四号、五号、六号等常用字号,不得使用其他字号。此外,电子公文中所使用的字号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进行选择,以保证电子公文的可读性。
除此之外,本标准还规定了电子公文中所使用的字距、行距、对齐和标点符号等方面的要求。电子公文中所使用的字距应当适中,不得过于紧密或过于松散;行距应当适中,不得过于紧密或过于松散;对齐应当统一,不得随意更换;标点符号应当使用规范的标点符号,不得使用其他符号代替。
总之,GB/T 33476.2-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第2部分:显现对电子公文的显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电子公文的可读性、美观性和规范性。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电子公文的排版和显现,以提高电子公文的质量和效率。
相关标准
- GB/T 33476.1-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第1部分:文件组成
- GB/T 33476.3-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第3部分:元数据
- GB/T 33476.4-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第4部分:安全
- GB/T 33476.5-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第5部分:交换
- GB/T 33476.6-2016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第6部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