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已经成为了企业和组织之间进行协同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的服务类型,GB/T 29265.302-2017标准被制定出来。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服务类型的定义
本标准对服务类型进行了定义,将服务类型定义为“一组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服务的集合”。这些服务可以是软件服务、硬件服务或者是组合服务。
2. 服务类型的分类
本标准将服务类型分为了四类:基础服务类型、应用服务类型、管理服务类型和支撑服务类型。其中,基础服务类型是指提供基础设施支持的服务,如计算、存储、网络等;应用服务类型是指提供特定应用的服务,如邮件、协同办公等;管理服务类型是指提供管理和监控服务的服务,如安全管理、性能监控等;支撑服务类型是指提供支撑服务的服务,如认证、授权等。
3. 服务类型的特征
本标准对每种服务类型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例如,基础服务类型的特征包括可扩展性、可靠性、可用性等;应用服务类型的特征包括可定制性、可扩展性、可移植性等;管理服务类型的特征包括可配置性、可监控性、可管理性等;支撑服务类型的特征包括可信性、可扩展性、可互操作性等。
4. 服务类型的应用场景
本标准还对每种服务类型的应用场景进行了描述。例如,基础服务类型的应用场景包括云计算、虚拟化等;应用服务类型的应用场景包括协同办公、电子邮件等;管理服务类型的应用场景包括安全管理、性能监控等;支撑服务类型的应用场景包括认证、授权等。
综上所述,GB/T 29265.302-2017标准对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的服务类型进行了规范,为企业和组织之间进行协同工作提供了标准化的服务类型。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信息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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