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870-2017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07-01 实施时间:2017-07-01


干部人事档案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干部人事的重要依据,是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发展、调整流动、退休离职等工作的重要基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已经成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GB/T 33870-2017《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本标准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的基本要求、技术指标、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数据存储、数据安全、数据检索、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销毁等内容。

本标准要求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 数据准确性:数字化档案应与纸质档案一致,数据应准确无误。

2. 数据完整性:数字化档案应包含纸质档案的全部内容,不得遗漏。

3. 数据可靠性:数字化档案应具有可靠性,不得被篡改、损坏或丢失。

4. 数据保密性:数字化档案应具有保密性,不得泄露干部个人隐私信息。

5. 数据可检索性:数字化档案应具有良好的检索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6. 数据可追溯性:数字化档案应具有可追溯性,方便用户查看档案的历史变更记录。

7. 数据可备份性:数字化档案应具有可备份性,方便用户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

8. 数据可迁移性:数字化档案应具有可迁移性,方便用户在不同系统之间进行数据迁移。

本标准还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的技术指标,包括数字化档案的图像质量、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格式、数据存储格式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数字化档案的数据交换、数据存储、数据安全、数据检索、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销毁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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