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是指对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活动。本标准适用于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监理程序、监理内容、监理报告和监理评价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监理合同的签订和监理费用的支付等;监理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等;监理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成本等;监理报告包括监理日报、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和监理总报告等;监理评价包括监理人员的评价、监理机构的评价和监理工作的评价等。
本标准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应当有足够的监理人员和监理设备。监理合同应当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并且应当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本标准要求监理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工程建设过程,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成本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并且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监理情况。
本标准要求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且应当包括监理日报、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和监理总报告等。监理报告应当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情况,并且应当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本标准要求监理评价应当客观、公正、科学,并且应当包括监理人员的评价、监理机构的评价和监理工作的评价等。监理评价应当反映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且应当为监理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相关标准
- GB/T 19668.1-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概述
- GB/T 19668.3-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应用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 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 GB/T 19668.5-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5部分:网络工程监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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