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722-2019
信息技术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功能要求
发布时间:2019-08-30 实施时间:2020-03-01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保证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性能,GB/T 37722-2019《信息技术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功能要求》提出了以下要求:

1. 数据存储要求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应该支持多种数据存储方式,包括关系型数据库、非关系型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等。同时,系统应该支持数据的备份、恢复和迁移等功能,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数据处理要求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应该支持多种数据处理方式,包括批处理、流处理、交互式查询等。同时,系统应该支持数据的清洗、转换和分析等功能,以满足不同的业务需求。

3. 数据安全要求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应该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机制,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审计等。同时,系统应该支持数据的备份和恢复,以应对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4. 系统性能要求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应该具备高性能和可扩展性,能够支持大规模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同时,系统应该具备良好的负载均衡和容错能力,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系统管理要求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应该具备完善的系统管理功能,包括系统监控、性能调优、故障诊断等。同时,系统应该支持自动化运维和集成开发环境,以提高系统的管理效率和开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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