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669-2020
物联网 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28 实施时间:2020-11-01


随着矿山产业的发展,矿山生产线的规模越来越大,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和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运而生。本标准旨在规范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提高矿山生产线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1.系统架构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采用分布式架构,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处理层、数据存储层和数据展示层。其中,数据采集层应采用多种传感器,实现对矿山生产线各个环节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层应具备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功能;数据存储层应采用分布式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数据展示层应提供直观、易懂的数据展示界面。

2.功能模块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包括实时监控、预警管理、故障诊断、生产计划管理、设备管理等功能模块。其中,实时监控模块应能够实时监测矿山生产线各个环节的数据;预警管理模块应能够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故障诊断模块应能够对矿山生产线的故障进行诊断和处理;生产计划管理模块应能够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时监测生产进度;设备管理模块应能够对矿山生产线的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3.数据采集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采用多种传感器,实现对矿山生产线各个环节的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应具备高精度、高可靠性、高实时性等特点。同时,数据采集应具备自适应性,能够根据矿山生产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数据处理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功能。数据清洗应能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去噪、去重、补全等处理;数据分析应能够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建模等处理;数据挖掘应能够从数据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

5.数据存储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采用分布式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数据存储应具备高可扩展性、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等特点。同时,数据存储应具备自适应性,能够根据数据量的变化进行调整。

6.数据展示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提供直观、易懂的数据展示界面。数据展示应具备实时性、可视化、交互性等特点。同时,数据展示应具备自适应性,能够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

7.安全保障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权限管理等。同时,系统应具备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漏洞。

8.通信协议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采用标准化的通信协议,保证系统之间的互通性。通信协议应具备高效、稳定、安全等特点。

9.接口规范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具备标准化的接口规范,方便系统之间的集成和交互。接口规范应具备简单、易用、可扩展等特点。

10.性能指标
物联网矿山产线智能监控系统应具备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可用性等特点。系统应具备快速响应、高并发、低延迟等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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