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664.2-2020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第2部分: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28 实施时间:2020-11-01


政务数据是指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数据,包括统计数据、行政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数据等。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是指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将政务数据以开放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供其自由获取、使用、再利用的过程。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是促进政府公开透明、推动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GB/T 38664.2-2020规定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益的原则,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范围。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范围应包括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所产生的各种数据,但应排除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数据。

3.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内容。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内容应包括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所产生的各种数据,但应排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不应公开的数据。

4.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方式。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方式应包括数据文件下载、API接口调用、数据服务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5.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安全保障。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政务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滥用等问题。

GB/T 38664.2-2020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提高政务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价值,推动政府公开透明、促进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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