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是当前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而数据融合开放共享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为了规范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行为,提高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安全和可靠性,GB/T 36625.4-2021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共享要求标准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平等、便利、安全、合法等。其中,公开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公开原则,即数据应该对所有人开放;平等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平等原则,即数据应该对所有人平等开放;便利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便利原则,即数据应该方便获取和使用;安全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安全原则,即数据应该保证安全可靠;合法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包括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目标、范围、内容、方式等。其中,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目标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达到的目标,包括促进城市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范围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范围,包括数据类型、数据来源、数据格式等;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内容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内容,包括数据的基本信息、数据的详细信息、数据的使用说明等;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方式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方式,包括数据的获取方式、数据的使用方式、数据的共享方式等。
3. 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技术要求,包括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技术标准、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技术规范、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技术流程等。其中,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技术标准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的技术标准,包括数据格式标准、数据传输标准、数据存储标准等;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技术规范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的技术规范,包括数据融合规范、数据开放规范、数据共享规范等;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技术流程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的技术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等。
4. 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要求,包括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机构、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流程等。其中,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机构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设立的管理机构,包括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部门、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人员等;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的管理制度,包括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规定、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流程等;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管理流程是指数据融合开放共享应该遵循的管理流程,包括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申请流程、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审核流程、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发布流程等。
相关标准
GB/T 36625.1-2018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1部分:概述
GB/T 36625.2-2018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2部分:数据融合
GB/T 36625.3-2018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3部分:数据开放
GB/T 36625.5-2021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5部分:数据安全
GB/T 36625.6-2021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6部分: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