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618-1992
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
发布时间:1992-08-19 实施时间:1993-09-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

二、术语和定义
2.1 电磁辐射
指电磁波在空间中传播时所具有的能量传递现象。

2.2 电磁辐射限值
指在一定频率范围内,电磁辐射场强度的最大允许值。

2.3 电磁辐射监测
指对电磁辐射场强度进行实时或定期的测量和记录。

2.4 电磁辐射防护措施
指采取技术措施或管理措施,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和设备的危害。

三、电磁辐射限值
3.1 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辐射限值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2 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辐射限值应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进行监测和控制。

四、电磁辐射监测
4.1 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辐射应进行实时或定期的监测和记录。

4.2 监测应包括电磁辐射场强度、频率、极化方式等参数。

4.3 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五、电磁辐射防护措施
5.1 对空情报雷达站应采取技术措施或管理措施,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和设备的危害。

5.2 技术措施包括:选择低辐射功率的雷达设备、采用辐射方向性天线、采用屏蔽材料等。

5.3 管理措施包括:制定电磁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检查设备等。

相关标准
GB 8702-2014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8703-2008 电磁辐射防护规范
GB 8704-2012 电磁辐射防护技术要求
GB 8705-2012 电磁辐射防护检测方法
GB 8706-2014 电磁辐射防护设施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