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463-1996
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
发布时间:1996-07-09 实施时间:1996-12-01
广播节目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声音质量是广播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了保证广播节目的声音质量,需要对其进行主观评价和技术指标的制定。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的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而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术语和定义:对本标准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说明,以便于标准的理解和应用。
2.主观评价方法:规定了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的方法,包括评价人员的选择、评价环境的要求、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方法的实施等。
3.技术指标要求:规定了广播节目声音质量的技术指标要求,包括声音的响度、音质、失真、噪声等方面的要求。
4.评价结果的处理:对评价结果的处理进行了说明,包括评价结果的统计分析、评价结果的报告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广播节目声音质量的水平,保证广播节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广播节目的收听率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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